秉持《独立宣言》精神 稳步走在光荣之路

秉持《独立宣言》精神 稳步走在光荣之路


《独立宣言》是一份法律文件,为确认在越南建立法治国家奠定了基础,其目标是“独立-自由-幸福”,激发了越南革命事业的创造力,并照亮了建设属于人民、由人民和为人民的国家之路。

他老人家强调观点:“如果一个国家独立而人民不能享受自由和幸福,那么独立本身就毫无意义”,以此来确定我们国家在解放民主、国家建设和发展革命事业的胜利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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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明主席宣读了《独立宣言》, 诞生了越南民主共和国,东南亚的第一个人民民主国家。(图片来源:资料图)

回顾1945年9月2日的历史里程碑,我们越发珍惜胡志明主席在独立宣言中提出的伟大人权价值观。这些是仍有时代性的不朽价值观。

在今日的新时代中,全党全民为人权而不懈努力奋斗并取得了许多重要积极成果,推动了越南国家发展。特别是在实施改革开放和融入国际社会的37年里,克服了种种困难和挑战,国家取得了许多巨大成就,引以为豪。

在光荣之路上稳步前行,我们的国家正努力胜利实现 “民富、国强、民主、公平、文明” 目标,并取得了许多重要成就。

这是经济增长一直保持在较高的水平,人民生活得到改善;政治社会稳定得到维护;国防和安全得到保障。以坚定的政治决心和努力,法制体系不断完善,有助于在多个领域推动国家发展,拓展外交关系,主动融入国际社会。

目前,在全球和地区形势复杂多变、充满不确定性的背景下,我党全党全民正在不断推进全面改革事业,这既提供了时机,也带来不少挑战。

影响制度生存的其中一个威胁是腐败、贪污和浪费;部分党员和干部的政治、道德和生活堕落已经减弱了人民对党的信任。

与此同时,敌对势力一直在寻找机会破坏民族大团结力量,抹黑、扭曲事实,试图摧毁人民努力建立的美好成果。实际情况要求我们必须更加坚决、认真地进行党的建设和整顿,以确保我们党真正成为道德和文明的楷模。

党员干部队伍必须不断培养道德、知识和业务能力,以便能够出色地完成工作任务。持续学习,秉承胡志明思想和道德榜样,是我们党、国家和人民必须努力实现的重要任务,以构建真正属于人民、经由人民和为了人民的法治社会主义国家。

近期,为了克服法律制定工作中的被动、犹豫和不全面的情况,国会党委代表团已提请政治局颁布第19-KL/TW号结论;为整个任期的法律制定提供具体方向,以具体化和制度化党的十三大决议精神,为国会、政府、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审计机关以及相关机构在国会最基本和最重要职能的制定法律方面更积极主动、更全面地履行创造条件。

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多个重要论坛上传达了这一强有力、统一、透彻的信息,创造辐射效应。阮富仲总书记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指导观点是社会主义和走向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指出 “是一项长期、极其复杂和困难的事业,因为它需要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发生质的改变”。

越共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22年11月9日颁布的第27-NQ/TW号决议确定,建设越南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放置在党的建设、整顿和廉洁强大政治体系的总体工作中,发挥全民族团结力量,以高度决心、竭尽全力、行动果断、坚持有效的精神调动整个政治体系的参与,胜利实现建国护国事业,致力于民富、国强、民主、公平、文明的目标。”

9·2国庆节宝贵的教训和不朽的精神将永远激励和照亮我们前进的道路,我们有信心和决心贯彻落实好胡志明主席的教诲精神:法治国家是属于人民,经由人民,为了人民; 法治国家必须有“法治权威”和“至高无上的法律地位”; 国家“廉洁”、强大、高效运转。

不朽的《独立宣言》以及敬爱的胡志明主席的宝贵教诲永远为我们照亮前进的道路,将我国引向繁荣和幸福的目标。(完)